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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学院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的实施办法

基础教育学院

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的实施办法

为充分发挥学院领导班子在学院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对学院改革与事业发展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机制,促进领导班子成员在推进学校实际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加强党政正职之间的沟通协调

1.带头做好沟通协调。书记和院长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政联席会制度),相互信任,加强团结,从带好班子、促进发展的大局出发,强化沟通协调意识,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每周沟通不少于1次,时间一般为每周一上午

2.重要议题双向沟通。凡提交党总支会审议的重要议题和党建重要工作,应在会前听取院长意见,由党总支书记主动向院长沟通;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的重要议题和行政重要工作,应在会前听取党总支书记意见,由院长主动向书记沟通。对于重要议题,党政正职须达成共识后方可上会决策。

3.做好外出时的工作协调。书记、院长原则上不同时外出,外出时要及时相互通报,并做好必要的工作交接。

二、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

1.加强班子团结协作。班子成员要增强大局观念、全局意识,深入学院实际调查研究,加强对学院全面工作的了解和研究,积极主动为学院事业发展出谋划策,关心和支持其他领导的分管工作,做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协作,不自守一摊。

2.完善沟通交流机制。坚持周定期召开领导班子工作会、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研讨会,围绕学院重点工作、阶段重要工作和各自分管工作等交流思想、互通情况,集体研究重要事项,解决工作难题。按照“谁分管、谁主动沟通协调”的原则,通过个别交换意见、碰头会等方式,自觉做到工作沟通及时化、经常化。

3.重要决策充分沟通。对于提交党总支会、党政联席会等集体决策的重要议题,分管领导要针对议题所涉及事项,与相关班子成员进行充分的沟通,认真听取其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涉及学院长远发展及与师生权益紧密相关的议题,分管领导要牵头召开相关业务负责人参加的讨论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同时,还应依照法律规定听取或征求工会、教代会的意见。经过沟通意见一致的议题,由分管领导征得书记或院长同意,方可上会研究。

4.重点工作协同推进。学院重点工作及重要决策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领导协同完成的,应明确牵头领导,并由其会同相关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研究解决方案,带头抓好落实。工作中遇到困难,或因其他因素影响工作推进,牵头领导要及时向书记或院长汇报。

5.紧急事项及时沟通。遇到紧急事项或突发事件,分管领导须及时向党政正职汇报并告知相关领导,负责提出应急处理意见并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妥善处置。

6.外出做好工作协调。党政副职外出,须向正职请假;根据外出时间长短和工作需要,报请正职安排或委托班子其他成员代管相关工作;其他成员要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开展经常性的谈心交心

1.党政正职要定期相互谈心,要主动关心副职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书记、院长每学期要和班子成员谈心交心1次以上。

2.班子成员之间主动谈心交心,凝聚共识、增进团结。除日常的工作交流外,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交心不少于1次。

3.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要建立台帐,由领导自己记录何时何地与何人沟通及沟通效果。

4.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落实上述要求,并将落实情况列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述廉内容。

基础教育学院党总支

202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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