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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学院党总支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学院处级干部)

基础教育学院党总支

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学院处级干部)

2021年5月28日


基础教育学院党总支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北京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根据《中共北京印刷学院委员会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印院党发【2021】8号)文件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学院党总支和基层党组织落地见效,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政治保证, 学院党总支现对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并签订本责任书。

一、基础教育学院党总支是学院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党总支书记是落实学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负全面领导责任;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负主要领导责任。基本职责和责任如下: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认真学习负责或所分管工作领域涉及的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党风廉政、基层党建、党员发展、财务预算、项目申报、经费使用、招标采购、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评优评先、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事关师生切身利益事项的规矩和纪律。

3.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具体分管负责人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4.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纪党规,协助学院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底线。

5.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和学校有关人、财、物管理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细化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分管工作严格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6.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情况,落实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要求, 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师生的教育管理,督促其廉洁履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对分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

7.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守集体议事规则和 “三重一大”制度,集体研究决定本单位重大决策和事项,协助主要负责人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8.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认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分管范围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严格执行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指导、督促所联系基层党支部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执行好“三会一课”制度。

9.及时报告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和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10.在管好自己的同时,高度重视家风建设,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亲属。

二、2021年要以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特别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动力,重点抓紧抓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学院中心组学习细则、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党务院务公开等相关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

三、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四、学院党总支领导班子、总支书记、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党中央、北京市委、学校党委的相关规定,追究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与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签订。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离任者有责任向继任者移交责任书(在本责任书上加签,并注明移交日期),由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名):        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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